您打假,我支持||為什么要打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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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是對國家法律法規的尊重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第四條明文規定: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,不得欺騙、誤導消費者。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。
第二十八條 廣告使用虛構、偽造或者無法驗證的科研成果、統計資料、調查結果、文摘、引用語等信息作證明材料的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、誤導消費者的,構成虛假廣告。
對于涉嫌違法《廣告法》相關規定的行為,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履行監督管理職責,對違法當事人進行調查。
國家對于假冒、仿冒正規產品的打擊一直處于高壓態勢,但即便如此,仍有一部分不法商家受利益驅使,鋌而走險,這些違法行為觸犯的不僅僅是消費者的利益,也是對國家法律法規的漠視甚至褻瀆,更是對《廣告法》的公然挑釁。
法律是公開透明的,更是公正嚴肅的,對于任何仿冒、假冒華辰產品的違法行為,我們絕不姑息,一查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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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,是對企業創新熱情的保護。企業想要永葆發展活力,根本途徑就是依靠不斷地推陳出新,研發出適應市場需要的新產品、新工藝。
對于任何一家獸藥生產廠家而言,每推出一款新產品,經歷的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。無數次的實驗,無數次的比對,無數次的試錯…..智慧創造價值,每一件產品都凝聚著他們對這個行業深深的責任感與使命感。
所以,保護產品不被侵犯,就是保護企業的創新熱情,就是對企業創新成果的最大尊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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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,是對養殖戶合法權益的保護。虛假宣傳會造成養殖戶家禽家畜損失的繼續擴大。我們來算一筆賬:一個10萬只雞的雞場,如果患上腸炎,沒有及時用到安力素,10萬肉雞如果每天的病死率按照千分之三算,4天的死亡高峰,10萬只雞死亡1200只,20日齡每只雞吃料2斤,每斤料1元4角,料費就是2.8元,水電4角,雞苗7元,疫苗獸藥7角,工人工資3角,死亡雞只損失共計13440元。疫苗將近4角。所有疫苗(包括喉痘苗)1日齡在孵化室做。
有腸炎的患病雞一只雞浪費20克料,10萬雞,共浪費200萬克料即2噸料。一噸料2800元,2噸5600元。患病雞共損耗5600元。病死雞和患病雞共計損耗19040元。可見,如果疾病沒有得到有效控制,會對養殖戶造成不小的損失。
小編留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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